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这项政策对于改善家庭住房条件、推动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究竟有哪些内容?如何申请?本文将从政策解读、实际案例分析等方面为您一一解答。
一、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概述
1. 政策背景
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是指,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已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可以再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同时稳定房地产市场。
2. 政策内容
(1)贷款额度: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额度最高可达房屋价值的80%。
(2)贷款利率: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利率较首套房贷款利率有所提高。
(3)还款期限:公积金二套房贷款还款期限最长为30年。
(4)贷款条件: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款的家庭,需满足以下条件:
* 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个人公积金账户;
* 已有一套住房;
* 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
* 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时还款的能力。
二、公积金二套房贷款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
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2)已有一套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的房产证;
(3)公积金账户信息;
(4)收入证明、还款能力证明等财务证明材料;
(5)贷款申请表、承诺书等。
2.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待审核。
3. 签订贷款合同
审核通过后,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办理贷款手续。
4. 还款
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三、实际案例分析
案例一:小王夫妇首次购房后,由于家庭人口增加,决定购买第二套住房。他们通过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顺利购买了一套面积为120平方米的住房,贷款额度为96万元,还款期限为30年。
案例二:小李夫妇在购买第一套住房时,由于资金不足,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几年后,他们再次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款,但由于不符合贷款条件,未能成功申请。
四、总结
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对于改善家庭住房条件、推动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了解政策内容、掌握申请流程,有助于广大购房者顺利申请到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在申请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提前了解政策
在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款之前,要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包括贷款额度、利率、还款期限、贷款条件等。
2. 准备齐全材料
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时,要准备齐全相关材料,确保申请顺利。
3. 保持良好信用记录
良好的信用记录对于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款至关重要。
4. 认真阅读贷款合同
在签订贷款合同前,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
表格: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要点
政策要点 | 内容 |
---|---|
贷款额度 | 最高可达房屋价值的80% |
贷款利率 | 较首套房贷款利率有所提高 |
还款期限 | 最长为30年 |
贷款条件 | 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个人公积金账户;已有一套住房;具备良好信用记录;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
申请流程 | 准备材料->提交申请->签订贷款合同->还款 |
希望本文对您了解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有所帮助。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专业律师。祝您申请顺利!
公积金首套房已用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一般首套住房1-5年4.0%;6-30年4.5%。二套利率是首套的1.1倍。
一、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5年5月11日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75%,月利率为3.75%/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3.25%,全国都一样。
二、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1月起,国务院要求各金融机构对房屋贷款实行差别化信贷: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二套房贷款利率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根据二套房贷款政策,期限在五年以上的二套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不低于7.205%。
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的“认房又认贷”政策:首付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基准利率为: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25%,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
对于借款人购房时查出名下现有全款购买的房屋,在未出售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仍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
对于借款人之前曾贷款购房,即使是贷款购置的房产已结清出售,再贷款时还是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
根据二套房政策,如果是被认定为第二套房的购房者,那么再贷款时一律按照首付50%、利率上浮1.1倍来执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八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第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从2011年1月1日起,北京公积金贷款调整了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无论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此前的首套房是否使用贷款购买,只要目前名下无房,就可以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
多家地产等房产中介机构的置业顾问将政策的转变理解为原来是“认房又认贷”,现在是“只认房”。按照此前公布的政策,只要有过购房记录,即便将家庭名下唯一一套住房卖掉(卖掉的房屋面积超出人均居住面积28.81平方米),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就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胡景晖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表示,“认房又认贷”的标准在精准打击遏制投机炒房客的同时,也误伤、遏制了诸多有置业升级、改善型购房者的合理购房需求。这使得不少购房者不得不放弃了置业升级的合理购房需求。
胡景晖认为,公积金贷款“只认房”的规定,大大降低了改善型购房者的购房成本和压力,必将激活一部分购房者通过公积金贷款进行的住房改善需求,改善型购房者“先卖后买”也将有利于增加市场上的中小户型房源供应,也将能增加市场上对中大户型房源的需求,从而促进二手房市场上房源的健康流转。
(责任编辑:易达房产网)。
不低于40%。但是如果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扩展资料:
2015年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
一、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二、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支持作用。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